日前,深圳市規(guī)劃和自然資源局同期發(fā)布《深圳市沙灘資源保護管理辦法》《深圳市海域管理范圍劃定管理辦法》以及《深圳市沙灘分類名錄》等文件。根據(jù)分類名錄,全市共有50個自然沙灘,全部位于鹽田區(qū)和大鵬新區(qū)。具體來說,浴場型沙灘10個,休憩型沙灘12個和管控型沙灘28個。
上述《辦法》將沙灘分為浴場型沙灘、休憩型沙灘和管控型沙灘三類:浴場型沙灘,是指可用作海水浴場并可適當兼容觀光休憩、海上活動等公共服務的沙灘;休憩型沙灘,是指可開展觀光休憩等非浴場類公共服務活動的沙灘;管控型沙灘,是指實施有條件管控,不對外提供公共服務的沙灘。
根據(jù)《辦法》,基于沙灘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功能屬性,對各類沙灘的海域使用權辦理、管理單位確定、管理規(guī)范等方面給予了明確。其中,浴場型沙灘和休憩型沙灘需要辦理海域使用權,管控型沙灘可不確權。
《辦法》中明確提到,海水浴場應當對外公共開放,管理單位對海水浴場收取門票的,按照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(qū)或公共文化體育設施項目,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;休憩型沙灘應當對外免費公共開放并不得收取門票;管控型沙灘未封閉部分及未依法禁止進入的區(qū)域,可以穿越但不得提供公共服務并收費。(記者 苑偉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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